庄作瑾非执行董事、第三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1/1100%
刘英齐执行董事、第三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1/1100%
2009年年底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出席次数出勤率
马永伟独立董事、第三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1/1100%
庄作瑾非执行董事、第三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1/1100%
刘英齐执行董事、第三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1/1100%
2、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2009年度,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根据工作需要,风险管理委员会分别于2009年6月、11月赴黑龙江省、湖南省和江西省,对基层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加强风险管理的意见和建议。2009年度,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内控控制手册(2009版)》修订及执行情况,审议了风险管理调研报告。
战略委员会
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成立了战略委员会。公司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方案,提出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龙永图先生、执行董事万峰先生、非执行董事时国庆先生、执行董事林岱仁先生组成,龙永图先生担任主席。2009年6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期满。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由独立董事孙树义、执行董事万峰、非执行董事时国庆、执行董事林岱仁组成第三届战略委员会,孙树义先生担任主席。
内部控制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加强内部控制的宣导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建设,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保监会《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紧紧围绕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控制建设、制度执行、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下发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09版)》,进一步补充完善内部控制标准,深化内控标准执行、内控评估等工作,积极宣传内部控制文化和理念,使得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显著提升。
本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披露2009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同时,作为海外私人发行人,本公司需依据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的要求,将在呈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20-F表格(美国年报)中对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专项评估报告。根据上市地对内部控制的法规要求,公司已经完成了针对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与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并认定相关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收到了独立审计师针对于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的评估报告和独立审计师的审计报告都会包括在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年报附件和向SEC提交的20-F表格中。
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监事会对董事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进行监督。公司在总、分公司分别设立内控与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部,根据境内监管要求和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要求开展管理层测试工作,对公司建立与实施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估,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汇报。本公司遵循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在货币资金、保险业务、对外投资、实物资产、信息技术、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和程序,以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公司个人保险、团体保险、健康保险、县域保险和银行保险等各个销售渠道都在队伍建设、销售经营、系统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相应的管理权限和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营销员从业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工作。本公司建立了明确的核保、核赔、保全的工作流程和权限管理规定,明确了业务操作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开发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单证管理、档案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处理权限的管理,增强业务风险管控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本公司建立了透明、规范的投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保障保险资金的运用安全。公司专门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公司的委托投资计划和直接投资计划均需要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后方能实施。这保证了投资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并兼顾资产和负债的匹配。
本公司设立了信息技术部、北京研发中心、上海数据中心的一部两中心组织架构,负责信息技术战略、发展计划、信息技术制度的研究、信息标准化体系规划建设、安全体系建设及信息系统审计工作。在系统开发和测试过程中以及日常运行和管理中,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措施,并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
本公司销售督察部、内控与风险管理部、审计部及监察部负责公司内控监督检查工作。销售督察部通过销售预警、风险监督,对销售过程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内控与风险管理部通过综合运用公司层面评估、流程层面测试、风险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制度设计、控制执行和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完善制度、强化遵循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减少损失;审计部、监察部通过各类审计、监察活动对本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状况进行再评价。
1、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下设专业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审阅和讨论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和程序以及财务报告内控机制,以确保管理层履行了其确信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和程序以及财务报告内控机制的义务,并对公司的财务控制、信息披露机制和程序、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董事会每年还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合规报告进行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