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
注杨超46亿元2003年7月21日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
(集团)公司
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
的其他业务等业务。
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前身是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经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00%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68.3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四)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之权益及淡仓据公司董事﹑监事和最高行政人员所知悉,于2009年12月31日,以下人士(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或《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所存置的登记册中记录,或已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权益或淡仓:
占类别发行占发行总
主要股东名称身份股份类别股份数目
股本的比例股份的比例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实益拥有人A股19,323,530,000(L)92.80%68.37%
JPMorganChase&Co.(附注实益拥有人,H股594,772,730(L)7.99%2.10%
一)投资经理及托48,351,405(S)0.65%0.17%
管公司/认可
292,164,343(P)3.93%1.03%
借款代理
Blackrock,Inc.(附注二)Blackrock,H股449,440,640(L)6.04%1.59%
Inc.所控制的180,000(S)0.00%0.00%
法团的权益
L代表长仓,S代表淡仓,P代表可供借出的股份。
(附注一):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XV部,JPMorganChase&Co.拥有本公司594,772,730股H股。该等股份中,分别由JPMorganChaseBank,N.A.,J.P.MorganInvestmentManagementInc.,JPMorganAssetManagement(UK)Limited,JPMorganAssetManagement(Japan)Limited,JFAssetManagementLimited,J.P.MorganSecuritiesLtd.,J.P.MorganWhitefriarsInc.,JPMorganAssetManagement(Taiwan)Limited,JFInternationalManagementInc.,ChinaInternationalFundManagementCoLtd及J.P.MorganMarketsLimited持有292,164,343股H股、2,411,912股H股、31,485,909股H股、641,000股H股、184,118,750股H股、31,849,962股H股、25,632,854股H股、10,394,000股H股、1,584,000股H股、8,309,000股H股和6,181,000股H股,而彼等均为JPMorganChase&Co.控制或间接控制之附属公司。
计入该594,772,730股H股中,292,164,343股H股(3.93%)为《证券及期货(权益披露—证券借贷)规则》第5(4)条所指之可借出股份。
JPMorganChase&Co.以归属方式持有48,351,405股H股(0.65%)为《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条所指之淡仓股份。
(附注二):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XV部,Blackrock,Inc.拥有本公司449,440,640股H股。该等股份中,分别由BlackRockAdvisors,LLC,BlackRockInvestmentManagement(UK)Limited,BlackRockFundManagersLimited,BlackRockInternationalLimited,BlackRockAdvisors(UK)Limited,BlackRockLuxembourgS.A.,BlackRockInvestmentManagement(Australia)Limited,BlackRockInstitutionalTrustCompanyN.A.,BlackRockFundAdvisors及BlackRockInvestmentManagement,LLC持有14,663,265股H股、7,515,995股H股、2,539,000股H股、4,728,980股H股、49,647,307股H股、6,141,985股H股、190,995股H股、361,311,140股H股、288,029,665股H股和4,450,973股H股,而彼等均为Blackrock,Inc.控制或间接控制之附属公司。
Blackrock,Inc.以归属方式持有180,000股H股为《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条所指之淡仓股份。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2009年12月31日,董事、监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并不知悉任何人士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所存置的登记册中记录之权益或淡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从公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
变动司领取的报酬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其他关联单位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