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华夏董发〔2012〕042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2年6月30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保监发改〔2006〕1430号)、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2006年12月30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2012年5月22日)、具有法人资格、股份制、全国性的保险企业。
二、第五条修改为:公司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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