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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福如意定期寿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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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保寿险福如意定期寿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10年、15年、20年及至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80周岁、10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产品简介

  投保范围:

  投保人: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凡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10年、15年、20年及至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80周岁、10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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