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返还保费。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保险金额的15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投保规则
本险种限以下地区投保: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四川,山东,天津,湖北,河南,安徽,福建,湖南,云南,青岛,深圳,宁波,厦门,大连,陕西,河北,重庆,广西,江西,山西,新疆,贵州,内蒙古,甘肃
1、本险种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18岁至50周岁(含)。
2、本险种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限为一至四类,五、六类职业拒保。
3、本险种可趸交或年交,最低保费年交300元,趸缴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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