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优点:
(1)保本分红,现金利益返还快。此类产品一般设计为每两年或三年领取一次现金利益,领取至60周岁、80周岁或终身(即100周岁),到期现金利益可领取也可留存保险公司复利生息;
(2)现金领取灵活。留存现金利益与留存红利可随时领取,满足不同阶段的需求和应急;
(3)现金领取为非保证领取,即被保险人生存可领取,身故则领取终止。身故后,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保证现金价值或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提供经济补偿。身故保障程度的特点往往是以缴费期末之保单年度为基点,向两边逐级递增(身故保障程度是指身故赔偿金额占所缴的保险费的倍数)。
缺点:
(1)保障安全性差。由于该资金提前返还自由领取,因此存在与银行储蓄同样的缺点,易存易取,有可能随时被挪用,从而无法最终完成养老或教育金的规划。
(2)无法附加豁免条款。由于此类产品返还早且返还其长,因此一般不提缴费过程中被保险人丧失劳动能力则免缴未到期保险费的服务,当此类情况发生,未到期的保险费则可能成为家庭的负担,退保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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