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两全保险 > 正文
太平吉祥安康两全保保险责任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太平吉祥安康两全保险给被保险人提供身故保险金和满期生存保险金的保障,可说是一款较为传统的寿险产品。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和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太平附加吉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的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按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二、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和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太平附加吉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的已交保险费的110%,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按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