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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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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给孩子买保险是一定的顺序的,先做基础保障,包括意外、医疗和重疾,在家庭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再给孩子准备一份教育金。根据家长的需要,可以参考鸿运少儿两全保险,专门针对孩子教育金、婚嫁金和健康全面保障的保险组合,可以让父母的爱为孩子保驾护航!

  投保示例:

  张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保额的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交费至15周岁止,年交保费847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成人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成人保险金5万元。

  创业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创业保险金5万元。

  婚嫁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婚嫁保险金5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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