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年年关爱金
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向被保险人给付年年关爱金,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年年关爱金给付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年满54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
2.预备退休年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55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将自该日起,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向被保险人给付预备退休年金,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预备退休年金给付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
3.退休年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将自该日起,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向被保险人给付退休年金,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退休年金给付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
4.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将分别于被保险人年满60、65、70、75和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向被保险人给付祝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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