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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生育保险统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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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宁市11月起启动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届时参保人无论在哪参保生孩子,均可享受同样的生育医疗待遇了,其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生育保险基金的监控功能和抗风险能力,提高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水平。

  顺产可获一次性补贴1800元

  那么,实行市级统筹后南宁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变化?

  “统筹后,主要是6县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提高了。”相关人士介绍,11月1日起,孕妇分娩,无论在医院花了多少钱,报销标准都是“一视同仁”。比如,正常生育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部分。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方面,只要符合有关生育条件,如果是单胎顺产的,可获一次性补贴1800元;难产或多胞胎顺产的,一次性补贴2300元;多胞胎难产的,一次性补贴2500元。

  女职工怀孕不满14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400元;怀孕满28周及以上早产一次性补贴800元。(具体标准详见图表)

  出院后90日内申领保险

  据悉,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90日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及材料。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本人可以在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等工作,由市民所在市、县生育保险经办部门负责。

  南宁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在南宁全市范围内实施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目的在于提升全市生育保险统筹层次,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生育保险基金的监控功能和抗风险能力,提高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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