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截至2009年底,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2.3万人,比去年底增加36.3万人,其中市直参保人数28.1万人。
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医保处获悉,去年,为保障参保单位不断保,参保人员按时享受待遇,济宁制定了多项灵活参保缴费政策,通过阶段性降低医疗和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
暂缓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不上调等措施,确保了扩面征缴任务的圆满完成,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5.6万人。
据悉,截至2009年底,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2.3万人,比去年底增加36.3万人,其中市直参保人数28.1万人。
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5.4万人,比2008年底增加10.9万人,其中市直参保人数15.6万人。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7.9万人,比2008年底增加2.5万人,其中市直参保人数15.1万人。
去年济宁调整完善医保政策,逐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4万和16万。
在全省率先将生育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实行最低实际支付比例和建立居民医疗保险大额救助,报销限额为10万元;降低个人全额自付率。
扩大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支付范围,政策调整后,市直城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年将增加支出1500万元,降低个人负担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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