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2016年4月21日后发生的、符合国家和我省生育政策的省直医保中未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生育二孩的生育医疗费,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定额管理。
据了解,定额标准为:正常产1000元,会阴侧切术1500元,剖腹产3000元,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实际发生医疗费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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