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发文称将
生育保险并入
医保。具体是什么情况?上海会试行吗?什么时候施行?对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影响?小编第一时间邀请专家给你解读。
通知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试点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月19日
那么,上海会试行吗?什么时候施行?对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影响?是否会降低个人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对此,小编邀请了劳动法专家周斌进行解读。
上海如何实施?答:目前暂不实施
周斌表示:从短期看,上海暂不可能实施“双险”合并;但从长期看,这是改革趋势。而且从2017年1月起,上海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先行开展长期
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双险”合并,也将有利于长期护理保险的资金筹措,所以这项工作今后一定会在上海实施。
实施后,是否会降低个人待遇?答:不会
对于“双险”合并后是否会降低个人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周斌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试点方案,合并实施不会影响参保人员享受相关待遇。总的缴费比例不会提高,相关待遇不会降低。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生育医疗费用
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