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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16年居民医保下周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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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2016年度居民医保下周开始办理。市区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及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低保、特困和重残人员家庭可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2016年度居民医保下周开始办理。市区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及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低保、特困和重残人员家庭可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按照新的居民医保办法相关规定,居民医保在保持原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年度住院基本医疗最高限额由19万元提高到20万元,门诊特殊病专项增加系统性红斑狼疮病种。

  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居民,个人缴纳350元;18周岁及以上,男59周岁、女49周岁及以下的非职工居民,个人缴纳560元。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110元。低保家庭成员、特困家庭成员、1-2级重残人员、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个人不需要缴费,由财政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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