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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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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拓宽保障范围的同时,我省还加大保障力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不断攀升,五年翻了两番;在全国率先启动并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为预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起强有力防线;基本医保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更加有效衔接,保基本防大病兜底线的能力显著增强。
  沈文杰是抚顺县马圈子乡的一名普通农民,前不久,他因肺病住进了当地医院,共花费4000多元,但因参加了新农合,个人只需支付1000多元。在我省,农民有新农合,参加工作的有职工医保,没有工作的城里人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医保,这样的三项基本制度为百姓密织了一张医疗保障大网。
 
  随着惠民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医保参保(合)率将稳定在95%以上,这意味着,我省基本实现“全民医保”。2009年我省启动新一轮医改,如何更好构建全民医保体系,是本轮医改重点内容之一。“本轮医改中,我们更关注医改惠民,尤其是基本医保制度如何更加惠民”,省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大南说。随着医改推进及政府投入不断加大,我省构筑起了新农合、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三足鼎立”的医保新格局,全省百姓迈入“全民医保”时代。
 
  拓宽保障范围的同时,我省还加大保障力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不断攀升,五年翻了两番;在全国率先启动并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为预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起强有力防线;基本医保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更加有效衔接,保基本防大病兜底线的能力显著增强。如今,我省居民看病就医实际报销比例从改革之初的不足50%提高到了70%以上。根据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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