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调整局本部和各城区管理部业务办理范围的公告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方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就近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起,对局本部和部分城区管理部的业务办理范围进行再次调整。现将调整后业务办理范围公告如下:
  待遇业务:无视同缴费年限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申领业务,参保人员死亡或出国定居养老保险待遇一次性结算业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伤(亡)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业务;各类参保单位的非定期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各类参保单位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停领、续发、退费、转移等业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业务。

  3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特殊工种、军转干部、因病提前退休审批和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业务。

  青秀管理部

  西乡塘管理部

  4

  各类人员统筹地区外就诊及特殊情况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离休干部个人台账定额结余返还业务。

  兴宁管理部

  三、服务网点地址及业务办理时间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