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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居民医保个人平均缴费水平涨60元 住院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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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2014年11月1日起,武汉将调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学生、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60元。

  据记者了解,武汉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去年11月曾上调一次。自2014年11月1日起,武汉将调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学生、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60元。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就学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500元。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者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

  据武汉市人社局当时测算,调整后,武汉居民医保平均个人缴费水平达到97元左右,与国家水平持平。而此前,武汉居民医保个人平均缴费水平为37元,远低于国家要求的平均水平(2014年4月,财政部、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发文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平均缴费水平达到90元左右/年)。

  另据了解,从2007年底,中央、省、市、区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屡次提高,已由初期的人均80元/人·年,提高至320元/人·年,2015年将达到360元/人·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从2008年的30%提高到50%;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平均报销比例从最初的40%提高到7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3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将提高,2015年城镇居民个人缴费基础也将提高。

  通知明确,2015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260元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同时,为了平衡政府与个人的责任,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

  据悉,新增筹资将主要用于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完成医改“十二五”规划的提待目标,落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实现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通知要求,2015年底所有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经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中大病保险的支付水平,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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