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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出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疾病及门诊大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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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从大庆市人社局获悉,大庆市出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疾病及门诊大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昨日,从大庆市人社局获悉,大庆市出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疾病及门诊大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对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大病的认定程序、待遇以及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中,对于大庆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指定慢性病做了调整。从本月开始,6种慢性病提高补助标准。明年起,7个病种被新增入门诊指定慢性病范围。

  1慢性病补助至少增加500元

  《办法》中,大庆市上调了6种慢性病的补助标准。

  这6种慢性病补助标准为:高血压病一类补助标准不变,仍为1000元,二类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三类由2400元提高至3000元。

  慢性病毒性活动性肝炎补助标准,一类由2500元提高至3000元,二类由3000元提高至3500元,三类由4000元提高至4500元。

  银屑病补助标准为,一类、二类、三类均提高了500元,调整后一类、二类、三类的补助标准分别为1500元、2000元、2500元。

  心境障碍躁狂发作、心境障碍抑郁发作和双相障碍这3种慢性病,补助标准均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至2400元。

  2明年起免体检病种数量增加

  以往参保人员申报门诊指定慢性病,除70岁以上及特殊病种,均需要进行体检,而从明年开始,有些病种无需再参加体检了。据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在参加申报时,只需要拿着相关申请材料,提出书面申请即可,医保部门将会根据申报材料直接予以认定。

  据了解,大庆市无需体检病种共计30种,包括帕金森、血栓性静脉炎等疾病。

  目前,大庆市门诊指定慢性疾病共47种,规定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开始受理门诊指定慢性疾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大庆市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疾病(大病)申请表》、市级医院诊断书、市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中包括首页、出院小结、与诊断相关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又有7个病种被列入慢性病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还有一个好消息。

  《办法》中规定,明年开始,帕金森氏病、高泌乳素血症、脑膜瘤、胸主动脉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结节性痒疹、血管支架术后这7个病种将被列入慢性病范围。也就是说,明年4月的最后一周,患有以上病种的参保人员,就可以拿着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申请门诊指定慢性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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