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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比例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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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小编介绍,目前很多城市的医保报销比例都提高了,下面以上海医保报销比例新政策为例: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医疗待遇不变...
  (二)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医疗待遇不变。

  (三)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进行精神疾病治疗时,可以先在区县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就医;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在办理转诊手续后,到市级精神卫生中心就医。

  三、2014年度本市居民医保登记缴费期

  2014年度本市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2013年10月至12月。

  本通知规定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

  问: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与以往相比作了哪些调整?

  答:主要是按照国家要求,住院报销办法在原有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2014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每次住院超过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作如下调整,其余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从85%调整为90%;二级医疗机构从75%调整为80%;三级医疗机构从65%调整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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