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此次申报患者是指参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哈人社发【2011】271号)的参保人员(不包括离休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参保未满等待期的参保人员、哈政综【2007】29号及哈劳社发【2010】2号规定的破产困难企业和与单位解除关系退休一次性缴费不满一年的参保人员)。
特殊慢性病鉴定工作分三个步骤: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员到特殊慢性病鉴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报。
(二)鉴定。慢性病鉴定专家委员会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特殊慢性病鉴定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鉴定。
(三)公示。慢性病鉴定专家委员会在鉴定工作结束后对鉴定结果进行公示,符合鉴定标准的患者自第四季度起享受待遇。
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金投保险网小编在线】每个城市的慢性病医保办理流程、慢性病医保办理所需材料等慢性病医保政策是不一样的,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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