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市区2015年度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本月底截止。
据了解,目前还有部分已参保登记人员未能扣费成功,市人社局提醒,凡在本月底前按规定参保并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居民,将从2015年1月1日起享受2015年度医保待遇。逾期不缴费或未足额缴费以及不办理参保、续保的居民,视作自动放弃2015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此外,特别提醒以下两类参保人员注意:
一是不再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社保中心已通过短信、电话、寄信等方式进行了通知。请各参保人员尽快带上居民医保卡到交通银行网点办理代扣代缴手续并存足保费。
二是参保人员因到外地上大学、户口转出我市、参军、死亡等原因不再续保缴费的,需到参保地办理停保、退保手续,以免造成扣费。201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未成年居民120元/年,老年居民300元/年,非从业居民4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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