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成都医疗保险补交事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按《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小编在本文会介绍相关信息。

  按《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成劳发[2000]203号)规定:连续缴费的,统筹医疗基金连续按规定支付待遇。

  中断参保两个月以上再次参保者,须从再次参保之日起,满12个月以后住院,统筹医疗基金开始支付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不能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应按规定继续缴纳,使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