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洛阳2014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即日起征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根据《洛阳市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等规定,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均应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6元,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可达到40万元,赔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一致,待遇享受时间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从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8月31日,2014年度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始征缴。
 
  根据《洛阳市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等规定,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均应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6元,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可达到40万元,赔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一致,待遇享受时间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所谓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是指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洛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洛阳市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参保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还可自愿参加城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外,参保人员如发生人身意外致死或致残,每人每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0.8万元,其中航空意外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0元,其他意外伤害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0元。
 
  有单位的参保人员均由单位统一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需自行缴费。个人缴费可到中国银行所有网点办理,只需出具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卡号即可。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