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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提至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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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河南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调高到320元,人均上调40元。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河南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调高到320元,人均上调40元。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2297万人,覆盖率达95%,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140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157万人。去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达280元,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也稳步提高,职工和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和70%左右。

  2014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网络,计划年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参保总人数达到2300万人,其中,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参保工作;配合妥善解决产能过剩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等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在此基础上,今年河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调高40元,即由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

  此外,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进一步完善政策后,试点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开。为切实减轻特殊人群的特殊保障,今年我省计划安排从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入手,将不在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之内,但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具有重大创新价值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凡符合相关原则且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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