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好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在昨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式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在全国推行城乡大病保险”。这是马年以来,作为医疗改革体系一环的大病保险第二次进入国民视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原总裁杨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开放30多年来,商业保险如何作为一种有效的补充来支持社会保障事业这个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国家近些年已经出台了很多政策,目的就是让商业保险一步步地跟上去,而大病保险政策的出台,对解决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有重要作用。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去年上半年共有9家保险公司参与了大病医保业务,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太保寿险、太平人寿、阳光人寿、新华保险等公司在列。尽管部分公司以“敏感”为由婉拒了《证券日报》记者关于大病保险业务的采访,记者还是得到了多数公司的回复。
27个省份试点覆盖2.9亿人
自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大病保险指导意见以来的一年半中,大病保险已在国内27个省份、130多个城市得到试点,覆盖城乡居民2.9亿人。而截至2013年8月底,大病保险已累计补偿金额6.3亿元。
总体上看,保险行业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大病保险减轻了参保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据有关部门对已经启动实施的44个试点城市运行情况分析,参保群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普遍提高12%以上。二是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扩大了保障功能。三是降低了医保经办成本,提升了医保的经办服务效率和能力。
“自2010年开始和各地政府合作大病医疗保险项目以来,阳光累计承保保费4900万元,累计赔款支出约4150万元。”阳光人寿书面答复本报称,截至目前,该公司已与河北、湖北、吉林、河南、山东等多个地区的政府相关部门合作,为近一百万人提供大病保险服务。
人保健康称,其在2013年共承保大病保险项目28个,服务城乡居民近3600万人,覆盖广东、安徽、云南、陕西、江苏、辽宁、福建等11个省的28个地市。日前,该公司还最新中标了大连市大病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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