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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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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参保人员能否同时到两家医院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昨日,成都市医保局就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做了解读。
  ●医院降低医疗服务质量、推诿病人

  ●医院向参保人员错误宣传门诊特殊疾病限额规定

  ●医院将限额标准控制为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总额,限制参保人员合理治疗及开药

  ●医院将参保人员实际产生的医疗费中超出限额标准的部分转稼为个人自付

  ●医院不管病情轻重均只按限额标准给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

  医院出现以上违规情形,参保人员可拨打医院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进行投诉,投诉人应告知违规医院名称及医生姓名,同时还应配合医保经办机构的调查,提供医院违规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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