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宁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主任杨红婷表示,2014年我县居民医疗已经开始缴费,请广大参保居民到劳动局征缴中心积极缴费,如果没有连续缴费,再缴费时自缴费日期6个月后才享受待遇。
   我县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日前开始集中缴费。缴费日期从10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参保居民可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征缴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根据政策规定,德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学生每人每年20元;未成年城镇居民每人每年40元,属低保对象的缴纳20元;成年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50元,属低保对象的缴纳70元;老年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10元,属低保对象的缴纳70元。属残疾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
 
  新参保居民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一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残疾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人员需要提供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低保对象需要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续保居民携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参保缴费。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城镇居民因病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保险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实行分段报销,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参保居民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6种大病,经鉴定批准后,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照规定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患者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600元。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