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从12月12日起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涉及抗生素、心脑血管等十七大类药品。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19%,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20亿元。
新版药品目录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接轨,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乙类药品全部纳入调整后的《上海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同时保留原目录中大部分药品。既保证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保持了本市医保用药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也扩大了参保人员、临床医生的用药选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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