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救了我们全家人的命呀!”家住成都市双流县的林秀如一家,2004年丈夫陈文均身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股骨头坏死,重度残疾,行动不便,儿子陈林之后被检查出患精神分裂症。通过医保报销,才让这个陷入绝境的一家生活得到基本保障。九年里,林秀如的丈夫和儿子总医疗花费556479。45元,医保报销391249。85元。
家庭收入不足千元
医保拯救绝境家庭
林阿姨告诉记者,1999年和2003年,她和丈夫先后退休,丈夫每月只有500元左右的退休金,她每月只有460元退休金,2004年林秀如的丈夫陈文均查出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这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如果没有社保医保,没有国家的政策为我们报销这些医药费,我的爱人早就离开了!”林阿姨说,幸亏丈夫陈文均2002年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这才让他们的家庭没有崩溃。
“每次林阿姨来报销都会哭,让人十分心酸!”双流县社保局副局长鲁力向记者介绍,以前大病统筹和县级统筹都需要先垫付医疗费,门诊特殊疾病需要每三个月到县社保局人工报销一次。
“几乎报销一次都会哭上一次!”那时,林阿姨为了给丈夫治病,只能先去找亲戚朋友借钱,等三个月再回到县社保局来报账,社保局报销之后,她再拿着逐一还给亲戚。
屋漏偏逢连夜雨,由于长期忙于将心思放在对老公的照顾上,夫妻俩疏忽了对孩子的关心,儿子陈林经常一个人在家里自言自语,也未引起他们的重视,2009年被查出罹患精神分裂症。每每提起这段往事,林秀如痛心疾首。林阿姨告诉记者,还好儿子陈林也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据了解,陈文均于2004年申请了门诊特殊疾病,2004年至2012年陈文均门诊费总费用为250033。39元,报销218611。94元,平均报销比例为87%,2006年至2009年,住院总费用为269538元,报销146287元,平均报销比例为54%;陈林于2009年申请门诊特殊疾病,2009年至2012年门诊总费用为36908。06元,报销26950。91元,平均报销比例为73%。九年里,林秀如的丈夫和儿子总医疗花费556479。45元,医保报销391249。85,总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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