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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8月1日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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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洛阳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原则通过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调整方案,合规合理自费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合并,婴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当日即可报销等三项医保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28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调整后首次缴费将从8月1日开始,若想不错过这些好政策,以下信息您一定要知道。

  1缴多少,去哪儿缴,请看缴费须知

  对象:职工医保未覆盖人群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按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

  标准:低保重残家庭无须缴费

  时间:8月1日至11月30日

  此次缴费后,参保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参保居民和其他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缴费时间为8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市民缴费习惯,通常8月整个月缴费人数才4000多人,可11月最后一天就4000多人,扎堆缴费现象较为突出;今年缴费人员数量大幅增加,由去年的16万人激增到30万人,因此,缴费人员最好早点儿缴费,以免错过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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