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2年度为3341元)300%的,按照300%(即10023元)确定;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即2005元)确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实行定额缴费,月缴费额为40元、失业保险1%(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个体劳动者(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2年度为2276元)300%的,按照300%(即6828元)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按照80%(即1821元)确定。城镇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18%。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缴费标准。2013缴费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在328元至1229元之间由本人自主选择,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额为122元。
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事业单位月缴费基数为3341元/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8%,职工个人缴费定额每月50元;在德清县人才市场挂靠的人员缴费比例为25%(含个人缴费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2%;在县人才市场挂靠人员缴费额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费标准确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2%,职工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1%。
机关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机关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月缴费基数为3341元/人。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2%;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比例7.5%,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2%,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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