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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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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2013年起,什邡市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按照会议纪精神,此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什邡支公司承保,保险费标准为30元/人.年,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贴20元/人.年,市财政补贴10元/人.年。

  根据2012年10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自2013年起,什邡市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按照会议纪精神,此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什邡支公司承保,保险费标准为30元/人.年,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贴20元/人.年,市财政补贴10元/人.年。

  经统计,2013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277620人,据此测算需安排资金832.86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贴555.24万元,市财政补贴277.62万元。

  此项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是什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将更好地促进什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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