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机制体制,保障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提前三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建立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医疗费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形成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的科学方法和决策程序。建立基金运行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和风险防范,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建设统一的信息系统,方便结算与监管。开发建立全市统一的高标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市、区两级社保经办机构以此作为业务操作平台,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设定操作权限,同时依托此信息系统,还建立了网上预警稽核监测平台,及时跟踪监控异常医疗费用、个人频繁违规刷卡情况,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依托覆盖城乡的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赔付的即时结算。
缩小医保待遇差距,确保城乡平等。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逐步缩小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待遇差距。不再区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的参保身份,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在筹资标准、财政投入和待遇保障上的均等化。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的对象,由最初的参保职工扩大到参保城乡居民,确保社会公平。
健全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城乡服务一体化。加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健全农村医疗保险服务网,实现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规范化管理的村卫生所,逐步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范围,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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