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重大疾病一年最高报销50万元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昨天起,全省开始开展城镇从业人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将急性白血病(骨髓移植)和肝移植、肾移植的医保报销范围由一年最高26万元,提升至一年最高50万元。

  据了解,这项工作所指的重大疾病范围是:急性白血病(骨髓移植);肝、肾移植。在本省定点医院就诊的重大疾病患者,由定点治疗医院提出规范化治疗方案和预估医疗费用,填写《重大疾病报销审批表》,报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需转外省治疗或因工作、长期居住在外省的重大疾病患者,要填写《重大疾病异地就医报销审批表》,并提供转诊手续所需材料及病历复印件,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待遇标准方面,符合《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医疗费用,经参保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纳入重大疾病报销范围。

  因重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在移植手术费结算当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剩余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给予支付,最高可支付24万元。

  而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6万元,这意味着重大疾病的最高支付额度可达50万元。

  根据规定,在本省就诊的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按年度结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由定点医院单独建账,按项目后付制结算,不列入定点医院的定额预算额度。在外省就诊的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先由个人垫付,再凭有关票据、证明材料,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