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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医保患者西安看病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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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月8日,记者从宝鸡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宝鸡市在西安的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医院已经增至22家。宝鸡市医保患者到这些医院住院,不用再回到宝鸡报销医疗费用,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后即可出院,减少了诸多麻烦。

  西安作为省会城市,医疗服务水平一直居于全省前列。宝鸡每年大约有5500多名医保患者到西安住院治疗。以前,宝鸡医保患者到西安住院,自己要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结算,造成了患者的来回奔忙。不仅如此,对有些患大病的贫困家庭病人来说,一下子凑够高额医疗费用也不容易。为了给就医群众提供方便,市人社局积极与省人社厅沟通联系,借助信息化平台,于2011年底启动了医疗保险异地联网结算系统。到目前,西安的联网结算医院已由起初确定的6家增加到22家。宝鸡医保患者转入这些医院治疗,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与在宝鸡地区医院就医一样方便。

  这22家医院分别是:西京医院、唐都医院、交大一附院、交大二附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中医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武警总队医院、长安医院、西电集团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第五医院、西安市中医医院、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西安市高新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安电力中心医院、西安市北方医院、中航工业西安医院、陕汽职工医院。

  据介绍,宝鸡市医保患者经批准转到异地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400元,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90%;转到异地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600元,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8%;转到异地三级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为800元,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6%。未经批准转诊转院,同类别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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