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50%北京正论证补充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各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作为当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当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很可能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大病保险对这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50%北京正论证补充险

  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个人不额外缴费;交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一,保障对象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

  二,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三,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四,保障水平

  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五,承办方式

  政府部门确定报销等政策,通过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

  新京报讯(记者蒋彦鑫)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昨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