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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在校生及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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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记者获悉,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在校生及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启动

  每人每年缴费10元,最高可报销10万元

  从本月起,沈阳的参保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启动。

  昨日,记者获悉,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解决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每人每年10元

  通知指出,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作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群的一部分,为统一经办流程,其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由承办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承办。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每人每年10元,与居民基本医保费用同时征收。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范围,执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所规定的统筹支付范围。参保人员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后,统筹项目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按规定的比例给予赔付。

  可报销85%限额10万元

  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年度(自然年度)内,当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达到年最高支付限额后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各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乙类药品和部分诊疗项目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均降低50%。统筹项目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承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按85%比例给予赔付,年最高赔付限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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