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厦独立个人参保缴费金额有变 医疗保险比率调整为8%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市地税局网站发布的消息说,从这个月开始,独立参保个人和参保单位缴交的金额有变化。

  去年12月,我市公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免部分涉企收费的通知》,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其中,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建筑企业工伤团体险除外)、生育保险金减半征收。

  这一优惠政策至11月30日截止,12月起,这几项社会保险费恢复原征收费率。从这个月开始,单位缴交的本市员工医疗保险比率调整为8%,外来员工医疗保险比率调整为4%,本市员工和外来员工失业保险比率调整为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金也恢复原有费率。同样,独立参保个人要缴纳的社保费用,也相应提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