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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生儿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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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新生儿医疗保险怎么办理?深圳市户籍的少年儿童和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以及具有本市户籍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应当参加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参保之后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和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问:我夫妻俩都不是深户,但在深圳工作很多年了。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一个有两年多,一个有三年多了。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小孩在深圳市人民医院剖腹产,是否可以在小孩出生2个月内去办理少儿医保,并享受医保报销呢?

  答:你好,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7〕164号第二条本市经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以下简称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少年儿童,和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以及具有本市户籍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应当参加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少儿医疗保险)。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也应当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本办法所称参保人,是指已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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