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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调整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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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此次调整的内容还包括,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降低一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提高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鼓励、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在基层就医,同时还大幅度降低了政策范围内个人的自付比例,拓展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

  江苏淮安调整医保政策

  中广网南京7月26日消息(记者杨守华淮安台许玲)江苏淮安市将对医疗保险政策作调整,进一步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统一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大病医疗救助将不再设置最高支付限额,使医疗保障惠及更多的百姓。

  25日上午,市民李小姐到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出院处为父亲结算出院费用,院方通知她,因为她父亲的病属于大病医疗救助范畴,根据政策,他们家从现在开始可以到市医保处结算,退还一部分医疗费用。这让她很意外:“按照以前的政策的话,我们都要付到十几万,现在这个新的政策出来的话,我觉得还蛮好的,只要付到1万多块钱。”

  让李小姐家得到实惠的,是淮安市的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调整政策。过去,淮安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6万元以上部分属于重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偿范畴,从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按规定支付,以往设定的救助上限是18万元,18万元以上部分全部由患者自行承担。而按照新政策,从2012年起,淮安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即大病医疗救助将不再设置最高支付限额。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徐承光介绍说:“我们原来的大病,他们只结到18万,费用超过了18万,原来都是个人支付。那么现在你这个生大病的人可以来重新的操作一次,把18万以上的部分进行兑现,就是在我们医保的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部分,那么他个人

  只需要支付10%,其余的部分就由我们医保基金予以支付了。”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内容还包括,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降低一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提高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鼓励、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在基层就医,同时还大幅度降低了政策范围内个人的自付比例,拓展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这些政策将从8月1号正式实施。“这个政策出台,调整的面比较大,每年测算过了以后(医保基金)总体上多支出1、2000万,就是体现出来我们更多地让利于病人,让病人减少自己的负担。”徐承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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