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提高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至30万元
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段树聪)今日,记者从临汾市政府了解到,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财政局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作出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提高到30万元,同时新增两项大额疾病报销病种。
此次医疗保险调整,临汾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由23万元提高到3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政策规定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调整为65%、75%、85%。
同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病种,在原有的16种疾病基础上,增加股骨头坏死、帕金森氏症两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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