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保参保人员在济南13家医院实现联网结算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召开的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异地(济南)就医实时联网结算工作会议上获悉,自即日起,潍坊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转外治疗、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和单位驻外机构职工到济南13家医院住院,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办理联网手续即可即时结算,患者就医时只支付需个人负担部分费用,不必全额交押金。近期,有望逐步完成省内17地市信息共享。据潍坊市社保中心副主任、总会计师韩培芳介绍,济南与潍坊就医联网结算对接迈出了全省第一步,是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难、医疗费用报销难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市参保患者到济南13家医院就医可享即时结算
据了解,山东省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日前正式启动,目前在济南就医可实现联网结算的医院共13家,即山东省立医院(含东院)、山东省立医院西院(省耳鼻喉眼科医院)、山东省医学影像研究所、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省交通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山东省施尔明眼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和山东省肿瘤医院。
自12月中旬起,潍坊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这13家联网医院住院,所需医疗费用实行现场即时结算报销,只负责支付按政策应由个人负担部分,其余费用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记者从会议现场获悉,全市范围内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转诊及异地安置条件的职工、退休人员,到济南住院治疗时,需持社(医)保卡或参保地出具的山东省异地就医申请表在联网医院办理登记备案,即可办理入院手续。
办理程序分转诊手续和异地(济南)安置人员住院手续两类,均可带医保卡或就医申请表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具体办理手续分转诊手续和异地(济南)安置(含长期驻外)人员住院手续两大类。
转诊手续: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往济南医院(13所医院之一)住院治疗的,必须先由参保地最高级别的医院提出转院理由,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和住院通知单到转入医院医保办窗口办理住院联网手续,按总费用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出院审核结算时,个人承担自负部分,其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出院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人员持《山东省异地就医医保费用明细单》出院,《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留医院存档。
异地(济南)安置(含长期驻外)人员住院手续:因病住院(13所医院之一),住院前2日内和出院后2日内电话通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8102867);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向医院医保办告知参保人员的住院信息。参保人员不必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住院时,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医院医保办窗口办理住院联网手续,按总费用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出院审核结算时,个人承担自负部分,其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转外治疗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和单位驻外人员起付标准为4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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