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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办理地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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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济南市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缴费期从本月起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民可到全市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建设银行市内各营业网点办理参保、续保和缴费业务。

  断保欠缴的居民在建行缴费时,建行系统会提示缴费金额为0,无法缴纳医保费用。为此,这类人员应先回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后,持工作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在营业窗口按规定标准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参保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内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的,个人负担20%,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负担80%,起付线为20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个人负担35%,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负担65%,起付线为4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个人负担45%,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负担55%,起付线为700元。

  另外,连续参保者,可享受到每连续参保一年提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的待遇,但支付比例提高的上限是5个百分点,即参保居民连续五年正常缴费,最高报销比例可达85%、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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