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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透患者医保待遇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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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广东省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易洪深介绍,在该省28000多名需要接受透析的患者中,仅有4800余人接受腹膜透析;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中,有80%的人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部分费用,而在腹透病人中,这一比例仅占40%。

  作为全国GDP排名首位的广东省,不仅拥有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这样国内最大的腹膜透析中心,也拥有起步早、基金相对充裕、待遇较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然而,即便拥有如此优越的基础,与血液透析相比,腹膜透析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据广东省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易洪深介绍,在该省28000多名需要接受透析的患者中,仅有4800余人接受腹膜透析;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中,有80%的人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部分费用,而在腹透病人中,这一比例仅占40%。这就意味着,在广东省的透析病人中,仅有10%的患者既接受了腹透治疗又能享有医保待遇。

  很多地区仍没纳入医保

  做过医生,又从事过多年医保管理,现在还在研究医保政策的易洪深告诉记者,相较于血液透析,保有部分残肾功能的患者还是应该尽量选择腹透。因为所有需要透析的病人都可以直接去做血透,但对于其中一部分患者来说,选择腹透则是对身体的一种保护,而且只要患者细心呵护,残肾功能甚至可以保留相当长的时间。

  他认为,一项治疗项目是否会受到医保制度的关注和支持,与其自身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普及程度息息相关。早在上世纪70年代,广东省就开始了腹透探索,但由于技术和药液质量均不过关,患者腹膜炎感染几率很高,导致技术难以推广,但血透技术一经引入就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了。因此,在2000年,广东省开始推动医保制度建设之初,血透就被纳入在政策报销范围之内。而直到2005年中山大学附属一院的专家开始大力倡导腹透治疗时,该省的医保制度才开始随之关注腹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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