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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转外地就医有指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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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因病情需要将转往外地就医,不知如何办理有关外地转院治疗手续?是否本市定点医院都可以办理?

  编辑同志:

  我因病情需要将转往外地就医,不知如何办理有关外地转院治疗手续?是否本市定点医院都可以办理?

  读者于强

  记者调查:

  就此问题,记者走访了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答,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地就医管理办法》,对于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埠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转出医院只能是本市医保规定的18家转诊转院责任医院。

  相关手续包括:参保人员或家属须持本市医保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开具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等材料,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埠住院手续后,方可转往指定的外埠医院就医。本市医保指定的外埠医院为北京协和医院(疑难病症)、北京阜外医院(心、胸外科)、北京友谊医院(肾病)三家。如需转往非指定的外埠医院就医,参保人员或家属须持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开具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等材料,先到市人力社保部门申请,经批准同意的,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后,方可转往非指定的外埠医院就医。

  关于异地居住人员的医疗保障,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长期在外地工作居住的本市参保人员,或异地定居的本市参保退休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医保手续。参保人员可在居住地或定居地,自行选择当地一、二、三级及专科医保定点医院各一所作为个人医保服务医院,并将选定的医院名称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参保人员在已经备案的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报销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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