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南京医疗保险转移手续下月可办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近日在网上发帖咨询医保关系转入南京时,遇到了难题:我是[导读]:医疗保险关系可以“带着走”,对各地就业年龄段的职工及流动就业人员而言,都是一件大好事。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流动就业人员在南京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如符合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享受待遇条件,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如未能在南京市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医疗保险关系也相应随同养老保险关系转去外地。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