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市医保和省医保的区别?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在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依住院次数的增加而递减,首次住院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福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10%(现行为952元),在二级及其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下调2.5个百分点(调整后为714元)。

  问:请问省医保,县医保,及市医保卡在报销额度上有什么区别,

  答: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市县(市)区统一政策,但与省医保略有差别。参保人员在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福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12% (现行为1142.4元);在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依住院次数的增加而递减,首次住院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福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10%(现行为952元),在二级及其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下调2.5个百分点(调整后为714元)。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递减3%,直至降至零止。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福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现行为45000元)。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如:在职人员在三甲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个人负担15%,退休人员个人负担10%。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