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程序:
(1)申报:由三级综合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和专科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开出《转院审批表》或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
(2)报销:出院后一个月内到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3、4号窗口办理。
2、须提交的材料:
(1)申报:书面申请报告(《转院审批表》)、相关检查报告、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
(2)报销:《医疗费用申报审核表》、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医保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出院小结、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病案首页、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置换材料发票复印件。
3、办事时限:
(1)申报:7个工作日。
(2)报销:每月15前上报的费用,报销周期1个月;每月15日后申报的费用,报销周期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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