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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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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家住雁江区丹山镇的张承辉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6656119称,他于1999年查出患有鼻咽癌,当时在华西医院接受了近两个月的放射治疗,病情初步得到控制。至今他一直坚持康复治疗,2011年9月他出现耳聋症状,经当地医院检查确诊为左耳化脓性中耳炎,随即入院进行了13天的治疗,总计医疗费1690余元。家人帮他把医药费拿到医保中心报销了478元。他想知道,作为乡镇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他的就医门槛费和检查费该如何报销?

  日前,家住雁江区丹山镇的张承辉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6656119称,他于1999年查出患有鼻咽癌,当时在华西医院接受了近两个月的放射治疗,病情初步得到控制。至今他一直坚持康复治疗,2011年9月他出现耳聋症状,经当地医院检查确诊为左耳化脓性中耳炎,随即入院进行了13天的治疗,总计医疗费1690余元。家人帮他把医药费拿到医保中心报销了478元。他想知道,作为乡镇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他的就医门槛费和检查费该如何报销?

  随后,记者来到雁江区医保局,就张承辉的疑问咨询了医疗审核科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在电脑上仔细审核了张承辉的报销记录后向记者介绍,医疗保险分为职工保险和居民保险两类,张承辉现是在职职工,属于职工保险。根据《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资人社发【2011】125号),2011年9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在本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职职工的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并经医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职职工的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9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关于张承辉提到的检查费是否可以报销,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张承辉所报的478元并不是他本人认为的只有药费,病人住院期间产生的药品、检查、治疗、床位等费用都是医疗费用,医保中心报销的时候不是针对某一种项目来报销,而是针对整体医疗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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