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城镇医保,个人标准不变,政府多补80元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贵阳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政府补助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80元。
据了解,根据新的办法,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少年儿童、以及具有本市城镇中小学学籍的学生或在筑高校的大学生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仍为4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为200元;18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含不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原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6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为200元。
18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150元提高为230元;18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270元提高为350元;
低收入老年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0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180元提高为260元。其中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三无人员”,个人缴纳部分仍由民政部门代为缴纳。
贵阳市人社部门医保处负责人表示,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后,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水平将进一步提高。